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