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