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