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