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