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