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