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