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修復漏水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