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