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