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