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