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【面臨訴訟...您會感到 #不安 嗎?#焦慮?#緊張?#失眠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