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