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