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原告【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】,獲被告須給付壹佰玖拾參萬壹仟壹佰壹拾捌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推薦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