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2.08%之金額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