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