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