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