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