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