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