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