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