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