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