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