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