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