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