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