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