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代理被上訴人(即原審被告)被訴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高等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確定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