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遺產分割協議書無效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