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