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