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