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