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