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