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