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