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