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