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