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