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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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