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